逾千輛垃圾車及泥頭車,每日轟隆隆駛往氹仔偉龍馬路的堆填區,一車車卸下的垃圾種類繁多,有冷飯菜汁,有汽水罐啤酒樽,有枕頭梳化,有窗框木條泥頭,有汽車塵隔沙板擋風玻璃,有電視機雪櫃,當中還有舊式2G手機、各式電池……小城每日產生的垃圾總量達1,400多噸,遠超香港、上海,而這麼亂七八糟的垃圾,正是現今本澳環保政策異常混亂的真實寫照。
政府倘若仍不痛定思痛,以「女媧補天」的無比決心,從頭解決垃圾問題,始終會自食惡果。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去年12月發出警告:「堆填區遲早出問題,(廢料)一跣落嚟,連機場都會有問題!」首先,政府必須立下嚴峻法規,強制「生產者責任制」、「污者自付」,不能再讓建築地盤、商廈及家居裝修的建築廢料,無條件地運往堆填區,令一年300 多萬立方米的建築廢料無限制地惡化下去,必須強制按重量、數量收費,鄰近日、韓、台、香港等已行之有效,建築廢料量立竿下跌。
政府不能再研究來、諮詢去,馬上以行政手段成立「建築廢料管理中心」,由政府充當建築業界的協調平台,中心可用作廢物存放及配備的地方。當然,覓地是一大問題,但由政府找幾塊已收回的閒置土地,總較私人覓地,強上百倍。
第二,鑑於宣傳教育已不足以改變現狀,政府必須嚴格執行垃圾分類。第一步,嚴格執行民政總署訂下的《公共地方總規章》,一發現有居民在垃圾站丟棄家電、傢俬等大型垃圾,馬上發出告票,違者若有不從,以「天眼」輔助執法,由法庭定奪,狠狠對付無良垃圾蟲。
第二步, 政府必須以政策輔助回收業界,包括電子垃圾、廚餘、膠樽、玻璃、廢紙、金屬罐等,由於本澳土地短缺,不由政府出地或以低地價租賃方式出台,回收業界根本寸步難行,再者,沒有回收,又談何循環再造?自家垃圾自家處理,才是應有之道,一味把垃圾輸往外地,始終是不負責做法。此外,還未計今年註銷的6,600多輛汽車。
例如環境諮詢委員會委員王志石曾稱,當局應建立「電子廢棄物處理中心」,大眾有地方丟棄電子垃圾,亦能帶動回收業發展,否則每年產生的7,000多噸電子垃圾,還不是往堆填區裡扔?
倘若政府下大決心由源頭減廢做起,又戒除「粗放式管理」弊病,再利用85平方公里海域權另覓堆填區,垃圾圍城的危機,自可逐步解除,既不會把爛攤子留給子孫,亦能有序建立宜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