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本澳男子今年5月在台北旅遊時在夜店認識一名台灣女生,雙方之後轉往酒店房間飲酒,他疑趁女生酒醉時猥褻,女生之後透過朋友協助報警。男子昨(13)日被台北地檢署以「強制猥褻罪」起訴,但男子否認犯案。
受害人醉酒後不省人事,被盧男等人帶去台北的馥敦飯店住宿。 (互聯網圖片)
據台灣傳媒報道,案中男子姓盧,他與三名友人申請短期簽證到台灣遊玩,今年5月6日晚相約前往夜店飲酒,席間結識一名女生,四男一女相談甚歡,至翌日(7日)清晨4時許,一行人離開夜店,該女被盧男等人帶往松山區南京東路馥敦飯店住宿。
期間受害人疑遭盧男猥褻,她雖大喊「不要」,但因酒醉無法反抗,盧男亦未因此停手;至清晨5時許,受害人醒轉後,發現自己衣衫不整,身邊竟躺著盧男等四名剛才認識不久的陌生男子,她趁四人熟睡時下樓,並急忙致電友人求救。她之後在飯店一樓與友人見面,警方接獲報案趕到,初步了解案情後,將受害人送至醫院驗傷,並帶回四名涉案男子究辦,由檢察官訊問事發經過。
四人均否認犯行,警詢後移送北檢偵辦,由於受害人僅指控遭盧男猥褻,其餘三名男子也證稱有聽到受害人說「不要」,檢察官經連夜偵訊後,認為盧男涉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獲准,其餘三人則獲檢方請回,盧男被以「強制猥褻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