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總倡議修法定立罰則

房局可參考鄰埠經驗
11/0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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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林先先生的個案,街總大廈工作委員會主任程順明指出,個案需待房屋局維修報告「出爐」,如證實是天台外牆導致單位滲水,可動用大廈共同儲備基金維修。他稱,該委員會所收到的樓宇投訴個案中,約有三成與林生情況類似,如在檢驗報告完成後,責任人不肯維修,或樓上單位不肯開門讓政府部門檢測。

街總大廈工作委員會主任程順明稱,如證實是天台外牆導致單位滲水,可動用大廈共同儲備基金維修。 (資料圖片)

可起訴大廈管委會賠償

另外,也曾試過有大廈公共設施部分導致單位滲水,但房屋局回應指已通報「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並完成檢測。程順明指不知是否政府部門之間溝通或是行政程序出現問題,當中個案拖延了八個月才得出檢測報告。他續稱,亦有案例指大廈管理委員會不肯維修,業主自行檢測滲漏水源頭及維修,其後到「小額錢債處」起訴大廈管理委員會要求賠償。

對於行政程序繁複緩慢,令檢測報告一拖再拖。程順明建議當局參考香港「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做法,透過修法定立罰則,在確認滲水源頭後,可向責任人發出「妨擾事故通知」,命令責任人維修處理,若責任人仍不願意維修,即可被檢控;對於單位業主不肯開門檢測,可向法庭申請入屋調查。

若修法不可行,他亦建議政府部門可與專業機構合作,在工務局網站推介檢測團隊,讓居民自費檢測,減輕政府部門人手不足問題。

工程師:外牆出現裂痕潛在風險

中區社諮委暨註冊工程師陳桂舜指,由於大廈欠缺維修,外牆裂痕令牆身入水導致單位入水,在澳門很多大廈亦有類似情況。他稱,雖然未有即時危險,但由於樓宇內部入水,鋼筋會有一定程度受損,長遠來說亦有潛在危險。建議業主若需要維修,可向房屋局申請資助。

中區社諮委暨註冊工程師陳桂舜稱,大廈未有即時危險,但由於樓宇內部入水,鋼筋會有一定程度受損,潛在風險。(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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