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及早訂定處理廢舊車輛對策
05/07/2017
18971
收藏
分享
需及早訂定處理廢舊車輛對策
需及早訂定處理廢舊車輛對策

政府控車措施接踵而來,繼今年元旦大幅提高車輛各項服務費用,收緊在用機動車尾氣排放污染物限值及測量方法,以及收緊強制驗車車齡,本月1日正式生效,多項控車措施相繼出台,將導致廢舊車輛淘汰進入高峰期,當局預計會有數以萬計不合規格機動車被淘汰,如何處理大量報廢機動車,備受關注,環保當局一直未有說明,環保人士擔憂造成第二次污染,促請環保當局盡早採取應對措施,避免廢車堆積成為環境衛生及消防安全隱患。

澳門目前機動車數量超過25萬輛,交通局在3月和5月為1,463部機動車進行尾氣排放,平均合格率僅60%,當局估計今年須受檢的機動車逾12萬輛,其中新增首次檢驗和強制檢驗機動車約37,00 輛,車齡滿十年的多達80,000輛。今年截至6月底,有近14,000輛機動車被註銷,數量比去年同期增加約76%。

交通事務局早前預期,收緊強制驗車車齡7月實施後,每年會有5%至10% 舊車被淘汰,今年受檢的12萬機動車中,數以萬計可能要註銷,環境人士雖認為措施對改善本澳空氣質素有一定幫助,但環保當局一直未表明將如何處理大量報廢汽車,會否引起二次污染?環保人士最為關注,青洲山變成廢車場就是一例,大量「殭屍車」停泊在行人路和內街,廢棄車輛堆積,部分三、 四部層層疊疊堆放在一起,造成環境衛生及安全問題。

如何處理大量報廢汽車, 環保局未有確切答案,只一再強調將透過「粵澳合作」處理。在2010 年, 澳門政府就對廢舊車輛的處理展開研究,提出通過「區域合作」解決這一難題,參照澳門處理惰性建築廢料方法,將廢舊車輛轉移到廣東省再行處理,環保局表示將根據《粵澳環保合作框架協議》推進跨區處理廢舊車輛合作計劃。

按照《粵澳環保交流框架協議》,澳門將與廣東省合作,把廢舊車輛轉移至新會處理,但「區域合作」已進行七年,至今毫無聲色,實施遙遙無期。現時本澳每年僅能處理約5,000部廢舊車輛,已令政府的「棄置及被移走車輛存放處」,以及其他私人廢車場爆滿,廢棄車輛堆積如山。

倘若新措施實行後,每年出現數以萬計車輛被淘汰,但本澳只有能力處理其中三分一,餘下三分二如何處理?勢必嚴重增加廢車處置壓力,環保當局有必要思考如何處理廢車的持續增加,不該只是空談「區域合作」。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