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昨日下午召開平常會議,委員黃露明在議程前發言時,對對岸橫琴建築物造成的光污染表示關注。她指出,澳門的氹仔、路氹城與橫琴島隔著馬口水道相望,橫琴島和路氹城相距甚近。近年橫琴島的高速發展及發光二極體管(LED)廣泛應用,常見橫琴大型變幻發光建築物的出現,部分商業訊息廣告更是正面對著澳門,每晚不斷播放,十分擾民。
橫琴梧桐樹大廈(圖左)到了晚上6時多,整幢建築物化身成一個巨型廣告燈箱,十分滋擾澳門居民。 (李亮希攝)
她表示,隨著橫琴島各項建設項目落成,橫琴與澳門在相關樓宇規格及廣告管制有所不同,但考慮到兩地的發展方向及整體旅遊、環保形象,甚至飛行安全等問題,她建議兩地相關單位可開展協調工作,減少不良影響。
社諮委黃露明建議兩地相關單位可開展協調工作,減少不良影響。 (李亮希攝)
澳方已向珠海反映問題
早幾個月前,有網民在社交網站上反映,澳門西灣和氹仔海洋花園一帶,一到晚上就會受到對岸橫琴個別建築物所發出五顏六色外牆廣告強光干擾,尤其是珠海灣仔十字門的珠海中心大廈及橫琴梧桐樹大廈,休息及睡眠質素大受影響;亦曾有駕駛者反映駕駛時視線受強光影響,更有聲音質疑光污染是「同城化」的一個徵兆。澳門環保局局長譚偉文於4月時向傳媒表示,已經向珠海反映有關問題,並希望對方針對上述問題進行處理。而橫琴新區管委會主任牛敬亦曾表示,暫時未收到有關投訴,但會指示有關單位處理。
光污染控制法例無效力
本澳所面對的光污染問題,除了對岸橫琴的建築物,各大娛樂場所發出的強光亦不容輕視。面對光污染問題越來越嚴重,環保局針對光污染《 廣告招牌建築物裝飾燈和戶外電子顯示屏光污染控制指引》已經 推出多年,卻一直沒有約束到光污染製造者,因《指引》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有關人士不依指示,當局根本無計可施;換言之,即使澳門市民向環保局投訴,當局亦「冇佢符」。而且,審批建築的權限部門為工務局,即使環保局給予相關控制光污染的意見,亦無規定工務局一定要依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