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旅館是否刑事化,近期引起社會連番爭議,雖然政府堅持毋須刑事化,惟問題始終無法根治,治安警察局本周一接報搗破位於新口岸的一間非法旅館,發現其經營手法愈趨誇張,一對承租的內地男女二房東,在新口岸一帶賭場周邊拉客,以兩人17,000元承租的四房一廳單位,四房可容納16人,每人頭港幣200元一晚計算,一日營業額約3,200元,據一名被捕租客稱,來時因賭輸錢,二房東特准他以400元睡六天沙發,其後手頭稍寛,才有幸「升呢」睡床位。
新口岸坊會及立法會議員昨日受訪時稱,現行法例對經營非法旅館的內地人,根本毫無阻嚇力,一走了之連罰款都不用交,問題是非法旅館容納三山五嶽人士,對同住大廈其他居民構成人身安全,出事後單位業主亦有被「釘契」風險,促請當局再思良策。
八名內地男女連一對二房東全部被捕,根據法例,二房東有可能被罰20萬至80萬元。 (治安警察局圖片)
打擊非法旅館未有立例前,由有勢力人士操控非法旅館的做法非法誇張,有住客投訴會被恐嚇,單位門口會被淋潑糞水或紅油,座駕會被刮花……,雖然當局制訂《禁止非法提供住宿》並於2010年8月生效後,情況大可改善。
治安警早前接獲仙德麗街一大廈住戶舉報,指有人在一單位經營非法旅館。 (互聯網圖片)
理論應罰20至80萬元
但另一問題又湧現,就是大部分承租的內地二房東透過地產中介租樓,鎖匙到手即將單位改裝為非法旅館牟利,即使被當局封印,即使法例列明會被罰款20萬至80萬元,由於事件不涉刑事,無良二房東連罰款都不交就一走了之,根據資料顯示,落實繳交部分罰款的違法者不足一成。
非法改裝單位不但去水渠和間隔有可能影響大廈結構和造成衛生環境惡劣外,更容易衍生黃、賭、毒問題,亦會成為黑工、逾期居留和不法分子的匿藏地,嚴重影響居民正常生活。
治安警在涉案非法旅館內發現八名內地租客,其中一人是非法入境者。(治安警察局圖片)
阿SIR照樣食閉門羹
治安警察局早前收到新口岸仙德麗街一大廈居民舉報,指有人涉嫌經營非法旅館及收容非法入境者,治安警經多日調查,於本周一(26日)採取行動。但當警員到達上址單位拍門調查時,一名男子開門見是警察上門,竟然「嘭門」不予理睬,警員慘食「閉門羹」後,立刻對著大門向單位內人士呼籲及警告,之前給警員「食檸檬」的男子,最後只得乖乖開門。
警員進入單位後,發現有八名男女,七人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一名姓馮50多歲內地男子本月初經珠海偷渡來澳,屬非法入境人士。而七人中,一對男女是承租的二房東,包租公姓姚(50多歲),包租婆姓張(40多歲),兩人報稱是前夫前妻關係,聲稱一個多月前透過地產中介,以澳門幣17,000元承租上址四房一廳單位。但兩入租下單位後,原來另有所圖。'
新口岸國際中心幾乎是人盡皆知的非法旅館黑點。 (互聯網圖片)生意旺場月入六萬
據現場被捕租客稱,他們有些是透過老鄉介紹,有些是在新口岸一帶賭場被姚男或張婦兜搭,因貪其港幣200元一晚夠便宜,倒也樂意租住。消息稱,涉案單位有四個房間,每房間安置兩張碌架床,即一房間可睡四人,四房即16人,每人每晚交200元,二房東一日的營業額,生意好時高達3,200元,一個月可達90,000多元,扣除17,000元房租,可獲利60,000多元。
廳長升呢睡床位
二房東因是「搵快錢」心態,連客廳的一組沙發都不放過,據被捕的非法入境男租客稱,早前手風欠佳,二房東特准他400元睡六晚沙發(即每日60多元租金),其後他手風漸佳,於是「升呢」睡床位,詎料睡不了兩天,便遭警方查封,更被「踢爆」偷渡身份。
租客、中介一樣會被罰款
涉案單位現交由旅遊局跟進,而一眾涉案男女,全已移送檢察院處理。根據《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條例,涉及非法旅館的租客、住客、地產中介、物業管理公司,要是不能提供如單據、租約等證據,有可能會被科罰款澳門幣3,000至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