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狼逞兇姦醉娃

劫財劫色再偷褻衣
29/06/2017
40920
收藏
分享

一名在的士高任保安的泰國籍男子,涉嫌挾持一名30歲醉酒女子到賓館強姦,不但從事主手袋取現金付房租,事後更涉嫌將受害人身上約52,000元財物及內衣褲偷走。事主其後在半醉半醒間自行離去,衣衫不整,在街頭被途人發現並報警求助,嫌犯前(27)日上午在機場買機票打算潛逃,被司警拘捕。

泰國籍男外僱被控「對無反抗能力之人進行性侵犯」及「加重盜竊罪」,昨日移送檢察院處理。 (劉凱輝攝)

嫌犯姓氏為MAKKHAM,45歲,於事發的士高任職保安員,為一名外僱,事發時正在休假;被司警控以「對無反抗能力之人進行性侵犯」及「加重盜竊」兩項罪名,昨(28)日移送檢察院處理。女事主報稱為網購商人。

司警昨日公布案情指,本月23日清晨時分,有途人發現一名衣衫不整及神志不清女子在高士德培正學校附近徘徊,於是報警求助。女子其後被送往山頂醫院接受診治,被發現時身上內衣、內褲、襪子等隨身物品均不見了,經檢驗後,懷疑遭人性侵。女事主甦醒後,除發現身上內衣褲全數消失及身體感覺有異外,手袋內2,500元現金和一枚價值50,000 元手錶亦不翼而飛。

司警接報調查後,發現事發當日凌晨,事主與兩名友人到外港碼頭附近一間的士高消遣,當她的兩名友人離開後,事主被隔離檯三名不知名男子搭訕,最終因喝下大量酒精飲品不勝酒力失去知覺。其後三名男子中一人,即案中的泰籍嫌犯將女事主挾持扶走,乘的士到高士德一間賓館強姦。司警指出,賓館閉路電視顯示,當時事主已失去知覺,被嫌犯抱入賓館,嫌犯更伸手入事主手袋取出現金交房租。

司警其後迅速鎖定嫌犯身份資料,直至前(27)日上午9時,相信已知悉事敗的泰國男子,在機場直接買機票疑準備潛逃時,被警方拘捕。嫌犯承認曾強姦事主,但否認盜竊。

司警發言人楊秀珍(左)昨日發布有關案情。(劉凱輝攝)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