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於工廈的「678文創園」為澳門現時最大文化創意園區之一,同時配合政府「工廈活化」停辦前的政策,創業園能為青年創業提供一個創業機會。但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去年5月在立法會上卻指出,「工廈活化」惟有修法,否則無法作出商業用途。那麼「678文創園」為何可以「搶先」活化?
位於關閘的「678文創園」,是本澳目前最大的文化創意園區。 (陳嘉俊攝)
羅立文去年指出,工廈要作商業用途必須修改現行法例,包括改善消防走火通道。但位於關閘的「678文創園」卻與羅司言論有所出入。本報記者在網上發現,有地產商標榜文創園為「活化甲級工廈」,更指出有寵物美容、健身會所等「商鋪」進駐,那麼羅司所指出的「非商業用途」是否與活化後的「678文創園」相矛盾呢?
議員施家倫接受本報訪問時稱,「678文創園」其實只是名稱上改變,但實質用途仍然與工業大廈一樣,多為私人用途如辦公室之類,但工廈想改建為商業用途則需要「入紙」申請。但現時工業大廈的消防設備在法律上不能改建為商業用途,而羅司亦曾表示,改變工廈用途需要修法。
而有678文創園的經營者梁先生(上圖)指出,「工廈活化」根本「形同虛設」,在工廈投放的資源根本不足。
他亦指出,現時商廈或街鋪租金過高,青年人在創業上無可奈何要走進工廈,但政府卻在「工廈活化」問題上搞得「不清不楚」,而且又有大量限制。那麼政府推動的青年創業計劃是否有用?「工廈活化」是否真的能支持青年人創業呢?
「678文創園」所在地亦是一幢工業大廈,但外牆明顯翻新過。 (陳嘉俊攝)
「678文創園」設在工廈之內,明顯與羅立文所稱不修法工廈難活化的說法,有很大出入。 (陳嘉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