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支持「先有需要才有供應」

力陳社屋申請恆常機制最接地氣
21/0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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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議員李靜儀提出的社屋申請恆常機制,昨日在立會全體議員大會中幾乎獲全體議員支持。李靜儀首先指出,政府現時採取「有屋才開隊」的做法,由於申請間隔時間過長,每次重開申請,都出現「萬人空巷」情況,但房屋局根本無法快速處理這麼龐大數量申請,導致社屋單位已建成,卻仍要等待開隊接受申請及審查程序,甚至兩至三年都未完成,與此同時,申請人在輪候期間仍要繼續承擔租金壓力,這都是制度缺失造成,解決辦法很簡單,就是盡快開展社屋申請恆常機制。

雖然羅司沒有透露具體申請社屋的屋苑,但根據今年竣工的氹仔日昇樓,不排除會是其中一個可供申請的大廈。 (互聯網圖片)

議員陳美儀(下圖)指出,設立恆常機制,當局就能掌握居民申請的數據,當局根據數據,就能有效地編製社屋單位數量,按部就班地安排居民申請及入住社屋,既增加輪候透明度,亦給輪候者看可能入住的時間表,但當局卻將程序倒過來,做法並不科學,對於將來的城市總體規劃,亦毫無好處。

議員吳國昌表示,若缺乏恆常機制,輪候家團需等候新一輪社屋開展申請,房屋局才進行審查程序,令經濟薄弱的家庭「等完又等」,無法得到相關補助支援,望當局可於年底前完成盡快設立社屋申請恆常化的制度,盡快完成審查工作,幫助有需要的家團。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重申,現時《社屋法》不容許申請恆常制度,他指已完成全面《社屋法》檢討工作,並於去年12月開展立法程序,由於立法程序需時,故他無法確切掌握修法時間,需待立法會決定何時討論設立社屋申請恆常化的議題。至於對公共房屋需求的研究,羅立文指研究會於今年9月至10月完成。

然而, 議員鄭安庭(下圖)對羅司指現時《社屋法》不容許恆常制度的說法不收貨,他指出,政府早在2011年推出《公共房屋發展策略(2011至2020)》,文本中明確指出社屋申請會有申請恆常機制,但現時又稱沒有,怎能令公眾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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