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及學者歡迎投訴機制

實名舉報防濫用 保密做好毋須驚
16/0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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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名舉報防濫用 保密做好毋須驚

針對行政會昨日公布的《公務人員投訴處理的管理制度》行政法規草案,有學者和公務員團體表示認同和歡迎,認為是有關制度的一個進步,但需要試行之後再檢視成效。

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助理教授陳建新(下圖)表示,草案建議可以先行先試,進而吸收經驗、檢視及推廣,但對一開始就擴展至公務員的廣泛層面,則持保留態度。對於投訴須以書面形式及不得匿名,陳建新表示,理解民間或私人機構很少要求實名制投訴,但不可忽視的是,匿名投訴可能會被濫用的問題,從公共行政的學術角度來看,實名投訴未必是壞事,因為知悉投訴者背景,將會有助於政府從根源上了解事件,並制定針對性措施處理問題。

有意見擔心「不得匿名」,會令原本想反映意見者因擔心遭受「秋後算賬」而卻步?陳建新以公務員晉升為例,指出現有公務員評審機制都已經實施一段時間,並在逐步完善,可從多角度評核公務員資質,而非單純依靠上級評估結果。他預計草案在執行過程中有些問題未必迴避到,但是應該持有信心,相信有關制度會一步步愈來愈好。

公務華員職工會秘書長李公榮表示,前幾年的《施政報告》中已提過類似「公務人員投訴處理機制」,現時公布的《公務人員投訴處理的管理制度》行政法規草案都算「遲到好過冇到」,對此表示歡迎。

李公榮指出,過往的投訴可能經由受理部門,最後仍然交回原公共部門處理,無助於改善情況,但現時草案中建議設立的「公務人員投訴處理管理委員會」,則是一大進步。

草案需要實名投訴,李公榮表示不會為此擔心,若是遇到投訴所言情況不清楚的情況,有利於受理部門依此了解情況,「畀大家機會講清楚」,對投訴者和被投訴者都公平。惟希望做好保密工作,保障投訴人的隱私。他還相信,草案出台將會推動有關制度的完善,鼓舞公務員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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