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6年中期人口報告》數據顯示,澳門每月租金中位數在過去五年間,從澳門幣3,204元升至6,489元,近乎翻一番。有市民反映,因為租金上漲太快,租房「捱貴租」捱得很辛苦,部分人因加租而「居無定所」,商鋪加租也導致百物騰貴,認為政府應該監管租務市場。業界人士則表示,本地人佔租務市場少數,租務市場應自由浮動,過多政策干預會影響市場健康發展。
有市民致電節目反映,租金上漲太快,認為政府應該設立相關監管機制,平衡租務市場。 (設計圖片)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正在審議修訂《租務法》法案,建議設立租金調整的法定機制。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昨(14)日探討租務管制問題,邀請澳門地產發展商會副會長管小立、律師何金明出席。
有市民致電節目反映,澳門現時通脹水平已到一定高位,房地產租金上升,令通脹水平愈來愈高,認為政府要做一個平衡點;亦有市民建議,澳門樓宇政策可參考其他城市,例如巴黎,德國等地,由政府設定租金調升上限,保障市民居住權益。
澳門地產發展商會副會長管小立回應指出,澳門租務市場情況與其他城市不同,大多租客都為外來者。他認為租金問題要雙向考慮,業主在調整租金後也未必能追上樓價升幅,反問對投資者是否公平?管小立認為,過多政策干預,會不利於租務市場發展,業界並不希望市場「突起突落」,讓市場自行調整才是最「健康」做法。
律師何金明則稱,市場上有機制管理租金調整是好事,但如果行政上干預市場發展將會對經濟帶來一定衝擊。他認為澳門在法例上大多都偏向租客,亦確保租客在議價上有一定能力,如續租時業主才能調升租金。但他亦指出,在簽訂新租約時並沒有條例限制租金上限,期望立法會在剩餘時間討論修訂法案時從多方面檢視租金管制問題。
修改《租務法》議案於2015年11月由九名議員聯署提案,在一般性表決以28票贊成、1票棄權、無人反對下獲通過,提案建議引入多項新措施,包括極具爭議的「租金管制」,加租不能超出行政長官根據通脹和租務市場核准的調整系數,規定住宅起租兩年內及商鋪三年內業主不可提前單方解約。提案同時增加對業主的保障,建議欠租者要給予額外賠償,租約要經過公證,引入訟裁機制加快處理租務糾紛等。法案提交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審議。
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昨日邀請澳門地產發展商會副會長管小立(左)、律師何金明(右)探討租務管制問題。(陳嘉俊攝)
租金管制只適用非豪宅
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會長吳在權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認同租金管制的框架概念,認為政府有必要照顧到基層市民的住屋需要,但同時也需顧及到經濟及房地產市場的發展,不應過分干預。
吳在權提出,將租金管制只套用在非豪宅的房屋,而大單位的豪宅則不應干預,一方面可保障基層市民,另一方面又可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減到最低,不影響投資者及本澳經濟發展。至於如何分別豪宅與非豪宅,他坦言,政策操作上有一定難度,但認為上述方案既可保障民生,又可保持房地產市場的自由發展,值得政府研究。
吳在權接受訪問表示,認同租金管制,但認為只套用在非豪宅的房屋上比較妥當。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