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檢察院大樓地盤今日早上發生一死三傷工業事故,工務局表示,已勒令承建商全面停工,承建商亦須儘快提交事故的詳細報告;一經查證意外是由於承建商疏忽導致,政府會追究責任並予以懲處。
停工期間,承建商不得進行任何作業,並須對工地作全面的安全措施複檢、改善工地的不安全情況及加強對工地人員的安全知識培訓。有關工地的施工環境及安全措施,必須通過工務局和勞工局聯合檢查後,政府才會准許承建商恢復施工。
工務局稱,承建商因今次工業意外而被政府勒令全面停工所造成的工程延期,不得作為日後向政府申請延長施工期的理由。一經查證證實意外是由於承建公司疏忽導致,政府會追究責任並予以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