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頭盔型號法規明生效

517款合規格 可上官網查核
12/0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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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防護頭盔的型號》行政法規明天(13日)生效,本澳所有摩托車鴐駛者及乘客須偑戴交通局核准合規格型號頭盔,若鴐駛者及乘客佩戴頭盔的型號未經核准,會被視為無戴頭盔,罰款600元。交通事務局昨日發出新聞稿稱,至今已有517款摩托車頭盔符合審批要求。目前本澳摩托車鴐駛者及乘客使用的頭盔款式本來已是各種各樣,交通局核准符合規格頭盔達517款,市民要確定自己所用符合規格,需要上網遂一核對,並非易事。

交通局與業界及社團舉行多場交流及說明會,講解有關法規。 (交通局圖片)

交通局昨日表示, 截至6月9日已經接獲1,014款頭盔型號核准申請,當中有149款屬重複申請、18款取消及17款不具申請條件,經初步審批已有517款頭盔基本符合要求。市民可登入交通事務局網頁http://www.dsat.gov.mo/dsat/helmet.aspx、「交通資訊站」App或親臨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瞭解頭盔型號的審批情況。如頭盔已符合法定技術標準,但暫未見局方網站顯示有關的申請資料,市民可自行為頭盔申請型號核准,或可繼續留意官方網頁之更新。

交通局聯同治安警察局持續落區展開聯合宣傳行動,指導市民如何檢視頭盔型號。(交通局圖片)

交通局稱,正確選用及佩帶符合安全標準的頭盔,一旦發生撞車事故,將有助確保頭盔能夠有效降低對頭部撞擊帶來的影響。因此,特區政府於去年頒布相關行政法規,以保障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的行車安全。為加深公眾對法規的認知,交通局除透過媒體宣傳、印製海報及小冊子派發、與業界舉行多場交流會外,又派員落區主動為市民檢查頭盔,並向售賣頭盔的商戶瞭解市民選購頭盔的情況。

交通局又稱,早前聯同治安警察局交通廳持續展開聯合宣傳行動,先後於南灣、祐漢、林茂塘及下環區,抽檢摩托車駕駛者及乘客佩帶的頭盔是否符合法定技術標準、指導市民如何檢視頭盔型號是否經核准,並勸喻及教導使用不合格頭盔的人士如何選擇合符標準的頭盔,路檢宣傳稍後會繼續安排在離島區進行。而聯合宣傳行動中,現階段共抽檢了128個頭盔,其中96個的型號已申請核准及符合審批要求,其餘32個不合格的頭盔中,有部分屬地盤頭盔改裝或頭盔內部結構已出現嚴重損毀。

電單車頭盔新法規生效後,電單車駕駛者及乘客須使用符合技術標準的頭盔,違者可被罰款600 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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