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一名男子因在fb發表侮辱皇室的言論,被判入獄35年,這是泰國有史以來同類罪名判處的最嚴重懲罰。
被告為34歲保險業務員泰翁(Wichai Thepwong),他因為在fb發表十條批評皇室的貼文和視頻,2015年12月於清邁被捕。
案件近日在曼谷軍事法院審理,被告被控發表十則侮辱泰王佛齊拉隆功及皇室成員的圖片、影片及留言,每則刑期為七年,分期執行,由於被告認罪,刑期獲減一半為35年。
聯合國人權辦公室對這次判決表示震驚,並譴責同類案件愈來愈多。泰國政府對民眾制定了極其嚴格的法律,其中就包括不得侮辱、詆毀、或者威脅泰國王室,軍政府2014年掌權之後,已經依侮辱皇室罪起訴7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