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言人辦公室昨晚表示,行政長官崔世安已收到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馮文莊以私人理由辭去職務的辭呈。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批准其申請,2017年7月1日起生效。
政府發言人稱,行政長官對馮文莊任職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期間,所作出的努力和貢獻予以肯定,並相信馮文莊往後能夠在其他崗位繼續發揮力量,服務社會。
馮文莊本身是中級法院法官,他曾於第三屆特區政府擔任廉政專員,自2014年第四屆特區政府開始擔任個資辦主任。馮文莊下月將返回中級法院任職。
行政長官將委任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副主任楊崇蔚接任主任職務。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馮文莊以私人理由辭去職務,下月1日回中級法院任職。(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