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大學生,包括一名本澳女生及一名來自內地男生,在期終考試竟「請槍代考」,事件被揭發震驚學界,連續兩宗「請槍代考」事件,值得社會深思。學生為了得到滿意成績,應是通過刻苦用功學習而獲得,但竟然有學生不憑藉自己努力,而是利用金錢交易,達到目的,涉案「槍手」和「請槍代考」學生,都有可能因此前程盡毀。
考場是公平競爭地方,應憑自己努力達致目標。 (資料圖片)
在考場作弊,雖然不會被判以重刑,但一旦被揭發,「槍手」和「請槍代考」學生都有可能前程盡毀。大律師洪榮坤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雖然「請槍代考」並不違法,但案件中冒充他人考試的學生利用虛假身份證明文件參加考試,相關行為已有可能違反《刑法典》第244條「偽造、使用虛假文件罪」,可被處最高三年徒刑或科罰金。
另外,對於治安警表示,由於事件中的「槍手」是內地大學生,不具備在本澳工作的條件,因此控告涉嫌僱用他人代考的學生僱用非法勞工。洪榮坤認為,由於事主供稱是將款項存入中介公司戶口,再由中介公司安排「槍手」參與考試,過程中事主與「槍手」並非僱主及僱員關係,因此不應構成不法聘用罪。
行為或缺法律意識
新青協副理事長施妮娜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以往「請槍代考」在本澳不常見,而此次竟接二揭發有大學生作弊,被捕人亦包括內地及本地學生,對此,她表示感到相當震驚,並分析他們是否未意識到行為背後,需負上法律責任;她相信只屬小部分個案,同時理解案中的學生也有可能因一時不小心,所付出的代價比他們所想像的還要多很多。
性格比能力更加重要
施妮娜提到現今網絡世界非常發達,「請槍代考」雖然不會傷害到其他人,但其實已經對其他考生造成不公平;她補充,在教育機制裡「誠信」非常重要,當學生藉其他手段去取得成績時,某程度上已失去誠信;她強調,年輕人未來踏進社會,性格特質甚至比起能力更加重要。
大律師洪榮坤表示,涉案「槍手」學生或觸犯「偽造、使用虛假文件罪」。 (資料圖片)
設計一套評核標準
對於本澳教育制度,施妮娜建議,是否可以考慮加入互動式,或是不同的評核標準,參考各地的教育制度,設計一套符合學生需要的標準,讓他們可以發揮所長。
施妮娜建議,設計一套符合學生需要的評核標準。(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