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涉嫌在短短兩日內,至少三次在澳門鮑思高小學足球場和籃球場內偷竊球友放在球場旁的財物,被治安警拘捕。嫌犯姓劉,年約40多歲,本澳居民,報稱無業;被控以「盜竊」罪,送交檢察院處理。
治安警昨日在新聞發布會上透露案情稱,本月3日及4日,治安警警務廳接獲治安警行動控制中心通知,接連有市民報案在澳門鮑思高小學的足球場和籃球場內分別發生三宗盜竊案件,於是派員展開調查。
期間警方翻查案發地點附近的監控片段,成功鎖定一名懷疑涉案的劉男身份。直至本月5日(周一)中午12時30分,有巡經上述地方的治安警員發現劉男,於是上前截查,並將其帶返警局調查。劉男供稱,曾於本月3日及4日路經上述地點,當時球場內正進行比賽,發現不少球員都將部分私人財物,隨意放在球場觀眾席旁休憩區上,無人看守,故此萌生貪念犯案。
劉男又向警方表示,曾在上述球場內作案三次,盜取了現金合共270澳門幣(下同),並已將所有款項用於吃喝玩樂;至於偷來的手袋、手機、戒指及頸鍊等,則棄置於球場附近的垃圾桶。三名事主報稱,分別損失5,300元、3,050元以及7,240元。
治安警本月5日成功偵破一宗球場盜竊案件,並拘捕一名兩日內至少作案三次的慣犯。(治安警察局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