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機設備安全問題一直備受關注,部分升降機甚至十數年都沒有做過年檢,每日繼續不停運行搭載乘客上上落落,乘客安全令人擔憂,但目前沒有法律法規監管升降機必須進行年檢,政府除要盡快立法規管升降機等機電設備外,更要立法認可相關機電從業員的專業認證,配合社會發展。
據統計,本澳現時約有8,000部升降機,當中只有約2,500部會進行年檢,大部分都是公共房屋大廈升降機,私人樓宇升降機極少做年檢,一般升降機都是每日長時間運作,有需要按時檢測保養,確保安全,但由於沒有法律規管,大部分都沒有進行年檢。政府雖在2013年5月推出《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要求有登記的升降機類設備,需要定期檢查並要在升降機張貼年度「安全運行證明書」,保障升降機乘客安全,但因只屬《指引》,並非強制性,難收成效,鮮有小業主及住戶遵循,對市民、特別是私人樓宇升降機乘客安全毫無保障。
政府要求小業主及住戶肩負檢修責任,認為在現時未有法規監管之下,私人樓宇,包括商業、住宅和工業大廈,小業主有責任自行管理,雖然檢查涉及一定費用,但市民為自身安全,應自覺做好檢查。但物業管理公司合約不包括升降機年檢,年檢需委託工程師進行,需要額外費用,若因此加管理費,業主未必同意,向小業主及住戶集資檢修升降機,存在一定困難。
澳門目前對機電工程的恆常監管基本一片空白,僅有的《電力升降機的安全規章》已是40年前頒布,但《規章》只監管升降機設計及製造,連扶手電梯亦不包括在內,早已與社會發展脫節。每日有數以萬計居民乘搭升降機,安全隱患隨時危及生命,政府需正視問題,除要盡快訂立法律法規監管升降機安全外,也需有法例對升降機維修從業員的專業認可,推動從業員持證上崗制度。
澳門升降機等機電設施數目不斷上升,構造愈來愈複雜,所需的維修保養技術亦愈高,但從業員技術一直未有認證,資格難以確定。升降機保養涉及千家萬戶,就算年檢成強制措施,提升檢測維修人員的專業水準也是關鍵,政府需要作出政策支援,提升檢測維修人員專業水準,確保升降機運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