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盔安全法》將於下周二生效

交總冀交通局加強宣傳力度
07/0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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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總冀交通局加強宣傳力度
交總冀交通局加強宣傳力度

《核準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防護頭盔的型號》行政法規將於本月13日正式生效,澳門交通運輸業總工會收到會員工友反映對該法規存有不清晰的地方,日前邀請交通事務局車輛處處長陳耀輝、技術員甘俊傑、查驗員鄒孝秋和公共關係處葉秀麗出席「電單車頭盔標準法規」講解會,向與會者講解相關規定及回答居民疑問。

交總理事長趙步雲感謝交通局代表蒞臨會議,指出制訂頭盔標準旨在保護居民駕駛安全,故支持立法和執法。

澳門交通運輸業總工會舉行講解會,交通事務局代表向與會者講解相關規定及回答居民疑問。 (交總圖片)

從源頭規管進口及供應商

交總發現該法規存在四大問題:一是不應把所有責任推卸給使用者,建議從源頭規管進口商和銷售商售賣合規格頭盔。倘居民從外地購入頭盔,應有機制允許到相關部門核准型號,以保障居民不會因此遭受處罰;二是對於原合規格頭盔事後標籤脫落,當局是否有權執罰,希望深入研究和清晰說明;三是目前合規格的頭盔型號約400多款,警方截查需逐個核對,工作量增大,而居民查詢亦存有困難,希望當局體恤民情,加強宣傳,減少誤解、紛爭;四是根據統計資料顯示,澳門有超過13萬部電單車,預計日後將淘汰11.7萬個頭盔,當局宜有全盤的環保方案,避免造成「頭盔污染」。

網頁可查閱頭盔合格型號

陳耀輝表示,政府推出有關行政法規,在於保障電單車使用者的安全,減少交通意外引致的傷亡事故,交通局採用世界公認的八個技術標準,目前有400多款核准頭盔型號上載至該局網頁,居民可以上網查閱。

有與會者提出,頭盔沒有標籤,但有型號,改裝頭盔、損壞的頭盔會否被罰?由於有部分電單車使者是長者,不會使用電腦,交通局可否在報紙刊登標準的頭盔型號或印發小冊子宣傳?

駕者被查獲不會即時被罰

陳耀輝回應,如果駕駛者被執法者查獲的話,不會即時被罰,會由交通局跟進。頭盔已損壞,建議更換,不應繼續使用,頭盔不可改裝,以保障自己和他人安全,如不懂上網可嘗試要求家人或朋友協助,也可以到有誠信的頭盔銷售店或交通事務局查詢。雖然法規沒有訂明頭盔的使用年期,但參考國際頭盔安全測試報告,建議頭盔一般使用三至五年要更換,呼籲電單車使用者不可用單車頭盔或地盤頭盔,選用合乎技術標準的頭盔有助緩解衝撞受傷的作用,為自身安全應選用合規格頭盔。

為加強居民對法規的認識,交總從4月底至今,透過新媒體和組織理監事、工作人員到各區派發宣傳單張,務求促使居民了解法規條文,知法守法。

交總組織理監事及工作人員到各區派發宣傳單張。 (交總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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