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余姓男網民在社交平台涉嫌宣稱利用降頭術殺人及收取報酬,更發表「顛覆特區政府、刺殺特首」等驚人言論,最終被司警拘捕,並控以公然教唆犯罪將其移送檢察院偵辦。事件發生後,有網民擔心網上時常出現的抽水、開玩笑等行為一旦過火或「踩界」,會惹上官非;又擔心在港澳流傳已久的「網路23條」是否一直存在,言論自由會否受當局監管;亦有網民希望能釐清「邊啲講得、邊啲唔講得」,以及當局執法標準如何。大律師趙崇明直言,《澳門基本法》賦予居民絕對的言論自由和有通訊秘密保障,因此在網絡平台上發表言論是沒有監管的,更不會受到政府「事前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