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現金分享計劃」將於7月開始發放,每名永久性居民獲發放的金額為澳門幣9,000元,非永久性居民則為澳門幣5,400元,發放時間與形式和去年相若。同時亦按出生年月為派發先後順序,分十個星期向其餘合資格的本澳居民郵寄現金分享劃線支票。
行政會日前完成「2017年現金分享計劃」草案討論,決定向所有於2016年12月31日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的居民發放現金分享款項,每名永久性居民獲發放的金額為澳門幣9,000元(638,627人),非永久性居民則為澳門幣5,400 元(61,985人),共70萬612人受惠於計劃,較去年增加約50,000人。今年計劃涉及的財政開支澳門幣60億8,236萬2,000元。
支票派發順序按出生年
另外,政府今年將繼續以銀行轉賬方式向領取敬老金人士、殘疾津貼人士、經濟援助人士、直接津貼的教職人員、領取助學金的大專學生、領取退休及撫恤金的人士、公共行政部門人員,包括自治機構擔任職務且收取報酬的人士,以及已選擇以銀行轉賬方式收取由財政局發放的退稅金或其他給付金的人士發放款項;同時,亦會按出生年份先後順序,分十個星期向其餘合資格的本澳居民郵寄現金分享劃線支票。
因長期臥病、全身或半身癱瘓而未能回澳辦理以舊身份證換領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的境外生活的本澳居民,只要能出示具由公立醫療機構發出的醫生證明或社會互助機構發出的文件證明其狀況,仍可獲發放現金分享款項。此外,符合發放條件但因死亡而未領取現金分享款項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其款項可由負責管理遺產的待分割財產管理人申請領取。
居民如對是次計劃有任何疑問,可到民政總署位於中華廣場的綜合服務中心現金分享專區櫃位,查詢及要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