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短驗車年期7月起實施
04/0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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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短驗車年期7月起實施
縮短驗車年期7月起實施

特區政府今年7月1日起實施縮短驗車年期的新安排,輕型汽車及重型摩托車每年強制檢驗由現時十年縮短至八年,輕型摩托車則縮短至五年後一檢,八年後每年強制檢驗,而六年及七年的輕型摩托車今年無須受檢,今次修訂也將用作商業用途的輕型及重型摩托車納入須接受每年強制檢驗的範圍。

當局提醒,車輛強制定檢日期為十個工作日。根據相關規定,車主須按照指定日期前往驗車,若未能按期出席,車主應於指定驗車期或之前向交通事務局申請更改檢驗日期,除需提交申請提前或延遲檢驗的相關文件外,每一機動車輛申請費用為400元。逾期驗車將被視為缺席檢驗,需繳付逾期檢驗費用1,200或2,000元;倘缺席檢驗超過六個月,車輛的註冊將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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