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6時30分,新橋福安台福安大廈地下天井發生的火警,事發時上址戶主及時發現閣樓用木板架建的平台起火,於是自行用水將火撲救;消防人員到場時,火勢已完全熄滅,由於起火原因有可疑,通知司警局跟進處理。
司警發言人何振南表示,經過現場勘查後,發現起火位置周邊大多為低層樓宇,並無其他通道,只有與華蘭臺一幢高層建築物相鄰,在起火位置附近發現大量相同品牌之煙蒂,因此,懷疑有華蘭臺高層住戶將未熄滅之煙蒂抛到起火位置,而導致火警發生。經過深入調查後,查悉華蘭臺某單位住戶在案發前曾將未熄滅之煙蒂掉到起火位置。
案中被捕嫌犯姓施,男性,62歲,澳門居民,為一名退休人士。 他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64條(造成火警﹑爆炸及其他特別危險行為罪),今日已送交檢察院作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