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審議「央積金」唇槍舌劍

法案獲通過 明年元旦生效
01/0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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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昨(31)日舉行全體大會,細則性審議將近十年的《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案,議員一度就「央積金」供款計算方法應以「基本工資」還是「基本報酬」爭得面紅耳赤,當中議員林香生及議員李靜儀強烈要求獨立表決,但被不少議員反駁,希望他們以「大局為重」,擔心若該條款被否決,會導致整個法案無法運行,甚至質疑「口口聲聲話勞工界爭取福利,為左少少野令到整個法案行唔到」,《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案最終獲得通過,明年元旦生效。

立法會昨日召開全體大會,細則性審議並通過《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案。(劉志衡攝)

已討論達十年「央積金」法案,需在僱主及僱員雙方同意下參與,供款計算方式是以僱員當月的「基本工資」為基礎,僱主及僱員均供款不少於「基本工資」的百分之五,若計算基礎高於最低工資五倍,僱員及僱主均豁免就超出的部分供款,但法案亦不妨礙僱主以優於計算基礎來訂定「央積金」供款,另外,僱員在工作滿十年,有權獲得僱主供款的全部結餘,如未滿十年,亦可以權益歸屬比獲得部分結餘(如下表),法案將於2018年1月1日起生效。

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表示,分別在2008年及2014年作出公開諮詢,認為已達社會共識,計劃先易後難,法案獲通過,承諾於實施三年內重新審視報告,再聽取社會意見,根據經濟發展情況再考慮推行「強積金」。

譚俊榮司長出席立法會,指政府提出供款計算方式是以僱員當月的基本工資為基礎。( 劉志衡攝)

由於有議員對於「央積金」的供款計算方式有不同見解,認為「基本報酬」為基礎進行計算更能保護僱員權益,甚至提出第26條第一款獨立表決作出積極討論,不過由於多數議員反對,所以獨立表決的提議未能實行。

另外,多位議員批評勞工界議員「口口聲聲話勞工界爭取福利,為咗少少嘢令到整個法案行唔到」、「把口話支持、行動則工人受損」,議員宋碧琪又稱,希望大家能以「大局為重」,若要推倒法案重來,是浪費行政資源。

李靜儀於會上提出,希望以「基本報酬」代替「基本工資」,計算供款。 (劉志衡攝)

立法會主席賀一誠亦請政府法律顧問及立法會法律顧問對獨立表決提出建議,均認為「冇咗第一款,係運作唔到」,假使第26條第一款不獲通過,第二款則無意義,整個法案結構就無法運作,全場討論聲音不斷。譚俊榮也希望各議員得悉表決後的嚴峻性,擔心要在下一屆才能再重申提出法案,最後第26條第一款大比數獲通過,其餘條文都全部獲通過。

央積金計算無共識  獨立表決26條遭拒

立法會昨日細則性討論《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案,議員對於央積金的供款計算方式有不同意見,進行激烈討論。

法案第26條第一款規定,供款以「基本工資」計算,議員李靜儀在會上提出,希望以「基本報酬」代替「基本工資」計算,認為「基本報酬」所包含津貼、佣金等,比起「基本工資」更能保障僱員的福利,而且強烈要求將法案第26條第一款獨立表決。

議員梁安琪亦當場表示支持獨立表決,她稱,「完全同意為咗打工仔利益,希望能有更好的供款方式」,認為有能力的僱主都可參與,在旁的議員馮志強突然爆出「抽水」二字,馬上被梁安琪反駁指,僱主應盡責任,為廣大勞動工人的將來,爭取更好福利,並表明支持關姐,惟當第26條第一款獨立表決時梁安琪已離席,未有投票。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則解釋,由於私人退休金是以「基本工資」作為基礎計算供款,為與民間的私人退休金相銜接,加上「基本報酬」的金額不穩定,較有波動性,避免造成僱主的負擔,認為原定做法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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