嚤囉園地段高樓項目發展項目昨日第四度提上城市規劃委員會上討論,在今次經修改後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業權人提交的交通建議方案,擴闊嚤囉園馬路至三線行車,希望改善周邊路段交通。會上多名委員提出意見,認為城規會去年已經投票通過有關草案,現在再次修改和討論,有程序不當之嫌。工務局局長李燦烽稱,今次修改涉及數百平方米的土地變更,有必要就修改後的草案進行討論。綜合各委員意見後,決定將草案退回工務局,對交通問題作定量分析、科學論證,之後再行討論。
城規會昨日第四度討論嚤囉園地段發展項目規劃條件圖草案,決定退回工務局留待日後再作討論。 (陳駿騏攝)
嚤囉園地段發展項目自公布之初便爭議不斷,草案首次交城規會討論是在2014年10月,第二次則是去年4月,兩次討論都沒有結果。到了去年5月10日,項目第三次「闖關」,城規會以投票表決形式通過有關規劃條件圖草案。但根據業權人(伊斯蘭教會)指出,草案通過後工務局並未有發出正式規劃條件圖,而是公布再修改後的草案,繼續收集意見、昨日第四次提交城規會討論。
草案建議,有關地段將建設住宅樓宇和宗教建築,並會保留現有墳場。在計劃興建樓宇的地塊上,草案建議最大許可高度為海拔127米,而宗教用途建築最大許可高度為海拔40米。草案中更改部分包括用於計算樓宇高度的街寬、街影面積,增加業權人發展土地的特別負擔,以及再次割讓土地用作拓寬道路。其中,特別負擔包括承批人須負責該範圍內的公共道路、公共行人道及基礎設施工程。工務局副局長張潤民表示,業權人提出對周邊交通的整治建議,其中擴寬馬路可行性較高,而且對交通條件和通風採光等都有正面作用,所以根據建議編制新草案。
在會議上,委員陳德勝認為,即使擴寬部分街道,但當局沒有具體數據分析該區的車流量,會否影響附近學校及居民,日後恐出現人車爭路,如何理順交通現時仍「一頭霧水」。委員利安豪亦指出,項目落成後該區人流將大增,有關道路安排應該由當局主動研究。此外,亦有其他委員對交通措施的效果存疑。城規會主席、工務局局長李燦烽總結指,會議上聽到的幾乎都是疑問,而目前當局確實沒有具體的技術數據可供分析。在李燦烽的建議之下,草案退回工務局,對交通問題作定量分析、科學論證,留待日後再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