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本澳與內地通關日益便利,以及經濟融合和人員往來愈來愈頻繁,無形中令跨境犯罪有機可乘,加上本澳地理環境特殊,不法之徒作案後能迅速潛逃出境,增加警方調查和緝捕難度。司警與內地公安近日聯手偵破塵封11年的兇殺案,不僅令死者沉冤得雪,更對跨境犯罪起到強有力的震懾作用,彰顯兩地警務合作機制卓有成效。因此,兩地有必要進一步加強警務甚至司法合作,將不法之徒繩之以法,杜絕犯罪分子在本澳犯案後潛逃內地的僥倖心態,避免本澳淪為「犯罪天堂」。
澳門回歸祖國18年以來,澳門警方與內地警方在共同打擊犯罪方面一直保持密切往來,兩地警務合作已經常態化。其中比較突出的長效機制包括「粵港澳三地警方刑偵主管工作會晤」合作機制等。
同時,自2000年起粵港澳三地警方每年都會開展「雷霆」專項滅罪行動,因應當時治安形勢,部署針對性聯合打擊行動,近幾年的「雷霆」行動均以打擊跨境犯罪為主要目標,成功破獲大量跨境犯罪案件。顯示三地警方已建立較成熟的情報交流網,對跨境犯罪產生一定震懾作用。
面對跨境犯罪日益活躍,如何加強合作是本澳與內地執法機關共同面對的挑戰。由於兩地法律差異及執法模式不同,對打擊跨境犯罪的有一定制肘。
例如目前內地與澳門刑事司法互助主要通過「個案協查」方式進行,因為兩地尚未簽署《司法互助協議》,所以在協助調查取證、查詢犯罪資訊等方面還存在諸多問題。另外,「個案協查」亦難以將逃犯移交、刑事判決承認、資產返還等內容涵蓋在內。與兩地警務合作所展現出來的熱情相比,兩地在法律層面的刑事司法協助頗受冷遇,甚至有學者概括為「警熱法冷」。
兩地警務的密切合作固然重要,但是要在源頭上形成制度更好地共同打擊犯罪,就必須告別與內地「警熱法冷」現狀,只有實現區域警務合作一體化,「將對方問題當成自己的問題來處理」,才有徹底解決跨境犯罪的希望。
雖然本澳與內地的法律體系差異相當大,需要一定時間磨合,但現階段不妨先處理雙方沒有爭議的內容,以及盡快簽署司法互助協議,築起合作打擊跨境犯罪活動的天羅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