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23)日完成審議修改《刑法典》法案,簽署意見書。委員會主席鄭志強表示,將意見書提交大會、擇日進行表決,有信心在今個會期完成立法工作。
鄭志強(下圖)表示,本次對《刑法典》的修訂,將強迫口交行為納入強姦範圍,又取消了現時強姦罪以性別作區分的做法,以促進性別平等;此外,引入了新罪狀「性騷擾罪」(非禮行為),將涉及性方面的身體接觸刑事化,最高可判處一年徒刑;亦引入「與未成年人進行性交易罪」,若接受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提供賣淫服務,將須負上刑事責任,以此打擊兒童賣淫現象,加強保護未成年人。
法案亦規定,製作或散布未成年人色情物品將觸犯法律,鄭志強表示,現時網絡資訊發達,呼籲市民若收到此類圖片應立即刪除,以免不慎轉發觸犯法律。鄭志強亦表示,法案將於公布後60 日生效,委員會擔心過渡時間較短,建議當局盡早向公眾作宣傳普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