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修法前不重開社屋申請
23/0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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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修法前不重開社屋申請
房屋局:修法前不重開社屋申請

房屋局回覆議員李靜儀書面質詢表示,修訂《社屋法》已進入立法程序,考慮於新制度中將引入社屋恒常性申請,由於恒常申請機制屬全新的申請方式,需待立法工作完成後,需待完成立法後,才具條件開展新一期社屋申請。

房屋局稱,根據現行社屋法律制度,若面臨社會、身體或精神危機,又或因災難急須安置的個人或家團,可透過例外情況申請社屋。

議員李靜儀早前提出書面質詢,指當局已接近四年沒有開放社屋申請,過去數年新增有社屋需求的家庭,無法得到輪候租屋津貼,敦促當局儘快落實社屋恆常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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