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今日簽署修改《刑法典》法案意見書,委員會主席鄭志強表示,將意見書提交大會、擇日進行表決,有信心在今個會期完成立法工作。
鄭志強表示,在本次對《刑法典》的修訂中,對強姦罪作出兩項修改,將強迫口交行為納入強姦的範圍,又取消了現時強姦罪以性別作區分的做法,以促進性別平等。此外,修改引入了新罪狀——性騷擾罪(非禮罪),將涉及性方面的身體接觸刑事化。此外,修法亦引入了新罪狀——與未成年人進行性交易罪,若接受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提供賣淫服務,將須附上刑事責任,以此打擊兒童賣淫現象,加強保護未成年人。
鄭志強續稱,法案將於公佈後60日生效,委員會擔心過渡時間較短,建議當局儘早向公眾作宣傳普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