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今日(5月22日)公布《道路工程的協調管理》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批判道路工程協調小組成效不彰,又批判民政總署在審批及監督方面未能發揮把關作用,導致重覆開挖之輕率,堪稱世界罕見。民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回應稱,民署已開展紀律程序,跟進涉嫌違規的前線稽查人員。
審計報告指出,2014至2015年期間,全澳一共有3,458項道路工程,但道路工程協調小組除了定期開會,根本沒有產生實際協調作用。
報告又批判,民署在審批工程方面有不少漏洞,例如民署要求避免相同位置,於兩年內重複施工,不過相同位置系指具體的施工點,而不是用整個街道去衡量;據報告統計,東望洋新街兩年內就掘路25次。
審計報告又指,民署長期對工程施工進度放任不管,而且工程巡查安排及工期監控,全部交由民署前線稽查人員負責,實際上是架空上級對工程把關。
對於審計報告中指相關部門無論前線及管理層均得過且過,敷衍了事。戴祖義表示,不清楚報告是指那些管理層。民署管委會代副主席羅志堅稱,不埋解相關指控,他舉例指,兩年內有約3,000多宗工程開展,被指超時工程僅得36宗,比例上並不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