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公布《道路工程的協調處理》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批評民政總署在審批准照及協調工作存在漏洞,導致道路工程重複開挖,而且存在對工程進度放任不管、越權架空等情況。
路氹挖路情況雖不及澳門半島,但也爛路處處,圖為氹仔廣東大馬路的挖路情況。(李亮希攝)
對此,立法議員麥瑞權認為,隨著社會日益發展,水、電、燃氣等管網都需要增建或更新保養,道路開挖工程可謂難以避免,社會要發展就需要付出代價,包括局部交通出行不便,影響日常生活。
不過,麥瑞權(下圖)建議當局,應盡量協調道路工程,減少同一路段重複開挖,採用新式施工技術等,縮短施工時間、減少影響範圍。他坦言,審計報告的確指出了現實問題,但報告背後的現實,更值得大家思考。
另一名議員宋碧琪認為,對於道路工程重複開挖,過去一直有很多批評聲音。她指道路工程協調小組由多個部門組成,只靠跨部門的溝通成效不大,認為當中欠缺能作出決策的主管人員。
議員宋碧琪認為,「協調小組」必須有局長級人馬坐鎮及賦予決策權,才能改變目前的無力狀態。 (陳駿騏攝)
她建議政府部門在跨部門的協調機制上,應由主管級人員如局長親自領導小組作出決策,令工作落實到位。另外,宋碧琪亦指出,在公共行政改革問題方面,應思考民政總署在公共行政改革中的職能,如道路工程是否應移轉至其他工程部門進行,以減少跨部門協調工作。
澳門土木結構工程師學會理事長胡祖杰認為,挖路工程無可厚非,但當局應有長遠規劃及主次之分,例如挖路應以主要幹道為先,把主要幹道的水、電、光纖、燃氣等關係民生的主要工程鋪設先做好,長痛不如短痛,亦避免因主要幹道的重複挖掘,造成交通「打困籠」的弊病;之後,就是次要幹道的挖路規劃。如若不然,只會永遠在惡性循環中打轉。
胡祖杰又稱,政府必須騰出如新城填海區的外圍空間,方便澳門半島舊區進行路道挖掘時,有地方可以疏通及「走盞」。
胡祖杰指出,當局必須先由主幹道做好道路挖掘及地底鋪設施的鋪置,才走出惡性循環的魔咒。 (陳駿騏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