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報》昨(22)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由下月17 日起分階段調整咪錶泊車位收費,交通事務局昨舉行「公共泊車咪錶調整收費」新聞發布會時表示,參考通貨膨脹及泊車位供需情況,以循序漸進原則制定咪錶收費調整方案,拉近咪錶泊車位與公共停車場泊車收費差距,減少車輛長期佔用咪錶泊車位的情況,預計明年3月初完成全澳各區咪錶安裝,新設備支援電子付款,收費增幅最高的是私家車兩小時上限的「黃柱」,由每小時兩元增至六元,升幅三倍;而「藍柱」改為「紅柱」。
限泊一小時的私家車「藍柱」咪錶位由每小時六元升至十元,比去年計劃調升的12元減少,屆時「藍柱」將改為「紅柱」。 (楊淑菁攝)
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表示,咪錶收費至今30年沒調整過,而自2015年起公共停車場收費調升後,提高泊車位使用的流動性,對駕駛者尋找泊車位起到正面作用,達到鼓勵市民多使用公共停車場,加強咪錶泊車位的周轉率,減少車輛長期佔用咪錶泊車位的情況。
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中)表示,加價可拉近咪錶泊車位與公共停車場泊車收費差距,減少車輛長期佔用咪錶泊車位的情況。(楊淑菁攝)
更換咪錶政府「一分錢冇出」
林衍新亦表示,局方已參考通貨膨脹及泊車位供需情況,制定咪錶車位收費,拉近咪錶泊車位與公共停車場泊車收費差距;他隨後稱,咪錶的更換安裝,政府「一分錢都冇出過」,皆由咪錶公司負責。
目前本澳電單車數量12萬7,000部,咪錶泊車位11,000多個,電單車只佔當中2,000個,其餘免費電單車泊位有30,000個,可以說供不應求。林衍新表示,有計劃增設電單車咪錶泊位,強調現階段「冇諗過」取消原有私家車泊位,而是適當逐步於免費泊車位中設置咪錶車位,體現公共泊車位的公平使用原則。
多考慮使用停車場
林衍新又稱,本澳公共停車場的電單車泊位實在不少,但使用率不到10%,建議駕駛者需要「長擺」時多考慮停車場,最長可停泊八日;又呼籲市民守法,切勿在馬路及行人道上胡亂泊車,以免對行人造成影響。
限泊一小時的私家車咪錶位由每小時六元升至十元,比去年底交通局計劃調升的12元有所減少,林衍新回應指,在討論加費過程中收到各方面訊息,考慮到交諮委的意見及市民接受程度,以循序漸進的原則為調整方向,在「綠柱」及「灰柱」作相應增幅,未來私家車及電單車咪錶位將增設四小時上限的「綠柱」,代替五小時上限的「灰柱」,而「藍柱」則改為「紅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