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公佈《道路工程的協調處理》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批評民署在審批準照及協調工作存在漏洞,導致道路工程重複開挖,而且存在對工程進度放任不管、越權架空的情況。
對此,立法議員麥瑞權認為,隨著社會日益發展,水、電、氣等管網都需要增建或更新保養,道路開挖工程可謂難以避免,社會要發展就需要付出代價,包括局部交通出行不便,影響日常生活。在此等情況之下,麥瑞權建議當局盡量協調道路工程,減少同一路段重複開挖,採用新式施工技術等,縮短施工時間、減少影響範圍。麥瑞權坦言,審計報告的確指出了現實問題,但報告背後的現實更值得大家思考。
另一名議員宋碧琪就認為,對於道路工程重覆開挖,過去一直有很多批評聲音。她指道路工程協調小組由多個部門組成,只靠跨部門的溝通成效不大,認為當中欠缺能作出決策的主管人員。她建議政府部門在跨部門的協調機制上應由主管級人員,如局長親自領導小組作出決策,令工作落實到位。另外,宋碧琪亦指出審計報告中,公共行政改革的問題。她表示,應思考民政總署在公共行政改革中的職能,如道路工程是否應移轉至其他工程部門進行,以減少跨部門協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