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免費電單車位轉咪錶位?

林衍新:體現公平使用原則
22/0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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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務局22日召開「公共泊車咪錶調整收費」新聞發佈會,局長林衍新介紹,咪錶收費從1987年至今已30年沒調整過,另外自2015年起公共停車場收費調升後,林衍新認為可提高泊車位使用的流動性,駕駛者相對更以尋找泊車位,起到正面作用,此舉希望鼓勵市民多使用公共停車場,加強咪錶泊車位的周轉率,減少車輛長期佔用咪錶泊車位的情況,他又指當局已參考通貨膨脹及泊車位供需分折等數據,來制定咪錶車位收費,以拉近咪錶泊車位與公共停車場的泊車收費差距。他隨後又指,咪錶的更換安裝政府「一分錢都冇出過」,皆由咪錶公司負責。

目前本澳電單車數量10多萬部,而咪錶泊車位11,000多個,電單車只佔當中2,000個,其餘免費電單車泊位有30,000個,根本可稱得上供不應求。林衍新表示有計劃增設電單車咪錶泊位,強調現階段「冇諗過」取消原有私家車泊位,而是適當逐步於免費泊車位中設置咪錶車位,體現公共泊車位的公平使用原則。林衍新又稱,本澳公共停車場的電單車泊位實在不少,但使用率不到10%,認為有待提升,估計是與駕駛者習慣有關,故建議駕駛者需要「長擺」時多考慮停車場,最長可停泊八日,又呼籲市民守法,切勿在馬路及行人道上胡亂泊車,以免對行人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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