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稱頭盔符合核准型號

即使標籤脫落可繼續使用
18/0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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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防護頭盔的型號》行政法規下月13日生效,合規格頭盔標籤若脫落或損毀至無法辨識,可被視為不符合規定而被罰款600元,有市民因為頭盔沒有標籤只好另買新頭盔,但昨日交通局稱,頭盔標籤脫落,只要是已核準型號頭盔仍可使用,市民訴稱被耍到「陀陀令」。

每個合規格頭盔,均貼有標籤。(資料圖片)

在昨(17)日電臺時事節目「澳門講場」上,交通事務局車輛處處長陳耀輝表示,在下月13日新頭盔法規生效,初期局方和治安警會共同執法,但以勸喻和教育為主,若市民的頭盔標籤脫落,可到交通局網站參閱有關的型號是否已核準,如已核準則仍可使用;若因此而遭執法部門檢控,交通局會向有關部門發出聲明書自動銷案。若果連型號都看不到的話,頭盔比較新的可以由交局核實,驗查相關資料,查閱廠方官方資料是否已獲核準,如果是使用了很長時間,局方基於衛生問題和安全的考慮,建議市民更換頭盔。

建議3至5年更換頭盔

對於交通局改口稱合資格頭盔即使標籤脫落仍可使用,不少市民昨日在網上留言表示,由於正使用的頭盔標籤已殘缺或脫落,才特意購買新頭盔,豈料局方突然「轉軚」,白白浪費了數百元;亦有市民笑言,可以在環保局設置的頭盔回收箱內,拾到合資格但標籤已脫落的頭盔「慳返一筆」。

市民網上留言質疑當局突然「轉軚」,白白浪費了數百元。(互聯網圖片)

當局建議市民每隔三至五年更換頭盔,是基於衛生問題和安全的考慮,陳耀輝強調並非強制性,而且沒有罰則。根據生產商和技術測試機構,一個頭盔在使用多年後吸收汗水和受風吹雨打會發臭;而且頭盔的老化問題未必能用肉眼可見,內裡的物料結構不一定仍能吸收撞擊能量,頭盔變得脆弱,或未能真正起保護作用。

有市民建議交通局發標籤給市民貼上,處理標籤脫落的情況和質疑半殼頭盔仍然是合規格,陳耀輝回應如果全澳市民的頭盔標貼都由當局發出,會對政府運作帶來一定影響。本澳電單車不同型號的容量有大有小,他指大多數市民是用容量低的電單車作為代步,經廠方的測試半殼頭盔仍然足夠保護頭部,加上本澳車速較慢及沒有高速公路,局方認可頭盔時因應市民的需求加入不同款式。

在節目上也有有聽眾認為對旅遊巴尾氣排放不夠嚴格,對老爺車制定另一套標準,環保局環境污染防治處處長陳美寶回應,本澳的標準是透過學術機構研究和收集交通局的數據,以及視乎本澳實際情況和在用車輛數據來制定。15年以上的車輛,如果車主有定期維修保養,相信合格不是問題。

交通事務局車輛處處長陳耀輝(右二)昨日出席電臺時事節目時稱,若頭盔標籤脫落,符合核準型號仍可使用。(歐陽正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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