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聘人非僅文化局

陳司指十多個案正陸續解決
17/0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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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年3月發表《關於文化局以取得勞務方式聘用工作人員的調查報告》,揭發文化局以勞務取得方式聘用大量人員,事件鬧得滿城風雨。立法會昨(16)日舉行全體會議,辯論由議員梁榮仔動議的政府部門違規聘人事件,不少議員批評不少政府部門長期規避正式程序聘請人員,促當局加強監督;列席會議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除文化局外,政府尚有其他部門存在相同個案十多個,正陸續解決,將採取到期不再續約或按正常招聘制度處理。

議員梁榮仔(下圖)指出,現時仍有很多部門使用取得勞務方式或「包工合同」聘請工作人員,行政法務司有必要監督。議員李靜儀表示,其他部門亦曾被揭發用勞務採購方式聘請已退休員工,但形式轉為判給服務顧問,她質疑政府其他部門有否存在類似或已「變種」形式,規避正式公職招聘制度;議員區錦新表示,濫用招聘制度情況比回歸前更嚴重,希望當局正視。

李靜儀質疑政府其他部門有否存在類似或「變種」的形式,規避正式公職招聘制度請人。(袁金秀攝)

陳海帆表示,經行政法務司範疇了解後,以「包工合同」聘請類似固定員工的只是個別個案,目前已全部解決;至於「勞務取得合同」,五司範疇中,除文化局個案外,其他部門目前尚有十多個案,正陸續解決中,有些到期後不再續約,有些部門表示會依照正常公務人員招聘制度解決問題。

非制度本身有問題

她又解釋,「勞務取得合同」本身是作為外判工作的一種方法,例如大量招聘清潔工等,與「包工合同」一樣有其本身用途,但「唔係話呢個制度本身唔啱,係要考慮點樣善用」。她相信,經廉署多次勸喻,部門應有足夠認識,合理使用制度。

陳司:其範疇無監察職能

針對多名議員提出,廉署報告「做完一份又一份」,但類似情況仍不時出現,陳海帆表示,廉署作為監督機構,其勤喻雖無懲處效力,但具有指導性,對如何執法符合法律本意才具有極大參照作用。她又稱,已經要求同事要以廉署及審計署的報告「當作一面鏡」,時刻檢視自己有無觸犯報告裡面提及的錯誤,同時亦要求其屬下的同事,無論如何都要做好「依法施政」。她強調,行政法務範疇沒有監督和監察職能,只有廉署和審計署擁有。

行政法務司轄下無包工合同人員

另外,梁榮仔稱,其辦事處接到法務局職員及前線人員投訴,指有關當局有「包工合同」員工存在。陳海帆回應,曾在其屬下範疇做過調查,據了解,其部門無「包工合同」人員存在,而以勞務取得的,有三名服務多年的勤雜人員,現已不再續約,不存在梁榮仔所稱的情況出現。

公務員投訴機制下月實施 問責制諮詢擬年底開展

多名議員昨(16)日在立法會大會上批評,每次廉政公署或審計署發表對政府部門調查或衡工量值報告後,各部門都只會形式地「聽取意見」,事後不了了之,促請政府盡快落實「問責制」。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回應稱,目前設想是通過個人績效、部門績效及領導績效與評核制度掛鈎,以客觀數據支持「問責制」落實,預料相關的評核制度於今年底可展開諮詢。

另外,有議員提到,若部門內出現不公平問題,有公務員沒有途徑亦不敢反映的情況,陳海帆透露,公務員投訴機制或於6月份公布實施,投訴內容若涉及行政違法,將由廉署跟進;若屬人員紀律,會由部門處理。若問題是廉署和部門也未能涉獵的事項,會有新機制處理,讓公務員有途徑解決矛盾,由第三方委員會獨立分析跟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昨日透露,公務員投訴機制或於6月份公布實施。(袁金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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