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內地媒體報道,陝西省西安市政府日前審議並原則通過了《西安市經適房退出管理實施細則》(下簡稱《細則》),針對經適房完全產權,在不轉移產權的情況下,購房者只要交了差價款就能把經濟適用房變成商品房。退出成本方面,只需按照購買經適房成交價的15%補差價款即可。
西安市經適房只需補成交價的15%即可變成商品房。(互聯網圖片)
據悉,《細則》加強了對經濟適用房社區的規範管理,進一步加大對「應退未退」經濟適用住房的整治力度,解決經適房社區轉租、出租等問題。例如,對符合退出條件卻拒不退出的採取強制性退出措施,限制其再次購買住房,即購買了經濟適用房的家庭,符合退出條件拒不退出保障的,將不能正常購買商品住房,從網簽就會對此做出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