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明作最後陳述幾度拭淚

求從輕處罰 無悔服務澳門
16/0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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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檢察院長何超明(下圖)涉嫌貪污被控案,終審法院合議庭昨日完成控辯雙方結案陳詞,何超明在作最後陳述時形容控訴是「檢控中的恐怖主義」,又在提及家人時哽咽落淚,希望法庭從輕處罰。

何超明在律師潘愛儀完成結案陳詞後在庭上作最後陳述,他承認在事情的處理上有所出錯,但否認指控詐騙、受賄等罪名,又指其中組織發起黑社會的罪名是嚴重指控。

終審法院未宣布前檢察長何超明案宣判日期。(資料圖片)

何超明將整個訴訟程序總結出四點問題:狹隘報復、舉報不公;捏造事實慘被羈押;先定有罪、再砌證據;未審事實、不能定案。

何超明提及在去年2月被羈押的原因是意圖在外港碼頭強行登機出境,但當時自己只是到香港求醫及見朋友,身上只有2,000多元現金,更沒有護照在身,何來潛逃之說?

「要逃跑我一早逃咗十次」。又稱自己有一份「秘密報告」,可以證明自己從來沒有要求或意圖登上飛往香港的直升機。

何超明認為自己被控告是「天有不測風雲, 人有旦夕禍福」,他表示自己現在不是求有功,只是求無罪。對於檢察院指控「組織發起黑社會」罪名,何超明認為是有目的及針對個人的指控,是檢控中的「恐怖主義」,又指15年來與所謂「犯罪組織」的金額,亦不及自己作為檢察長的薪酬豐厚,認同辯方律師不符合犯罪成本的說法。

何超明又指自己曾是內地最年輕的上訴庭庭長,放棄在內地擁有的名譽等一切,目的是回報自己的「家鄉」,今日落得此環境非他服務社會所追求的目的。

當他向法庭求情時,提及家人滿臉通紅,幾度脫下眼鏡拭淚,表示希望法庭從輕處罰,亦無悔為澳門服務,「千秋功罪由後人評說」,並衷心祝願祖國、澳門繁榮進步,表示與太太今生來世都是一家人,再兩度為澳門說「加油」。

何超明又指自己已漸年邁,身體不好,兩名孩子年幼,需要父親照顧。他稱與太太幾十年來相濡以沫,相互了解,太太現獨力照顧兩名幼子及年邁母親,家庭失去經濟支柱。期間何超明提及妻子及兩名幼子時不禁落淚,家庭又頓失支柱,靠太太照顧兩名幼子及年邁的母親,一度脫下眼鏡拭淚,請求法庭從輕處罰,並尊重法庭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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