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披露更多三警涉受賄案細節,揭發涉案的三名警員早於去年6月已結成犯罪集團,利用職務之便協助他人非法出入境、提供部門機密情報等,從而獲取不法利益,而且三人還至少 五次用車輛接載逾期逗留人士到口岸,協助有關人士離境,每次收取六至十萬元(港幣,下同),合共受賄 39萬元。
司警指出,涉案的三名警員通過接受免費餐飲、夜場消遣,以及收受現金等形式獲取非法利用,然後利用職務之便,幫助他人偽造出入境紀錄;此外,三人還用車輛接載逾期逗留人士到口岸,從而協助有關人士離境。其中相信是集團首腦、隸屬澳門警務廳的黃姓首席警,被捕時還正與11名活躍賭場內地和台灣人士用膳,警方在該11人位於路氹酒店的住所內,搜出70萬元懷疑賄款,在其中兩名台灣人房間內還搜出大麻粉、大麻花和搖頭丸等毒品。
三名警員涉瀆職、受賄作不法行為及電腦偽造等罪名,與兩名涉嫌販毒的台灣男子,今早一同被移交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