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法院昨續審訊涉及何超明案的其餘被告,綜合管理組技術輔導員陳海燕作供, 陳海燕供述做建議書時,上級陳家輝會將報價單及建議書類型藍本交給她,製作建議書前,上級已經「傾好曬」,多年來建議書都沒有出錯或者補做的情況。有些建議書上更加有完成的單據,證人強調當時沒有考究該公司是否二判,只是認為它與合約公司是合作關係,她是照住做,又稱當時對法律不清晰。
在服務驗收方面,除非供應商或者上級陳家輝通知陳海燕去驗收,才會去核實服務內容,其他沒有通知就沒有核實,但上級叫她簽名她都會照簽,又指綜合管理組的文化緊張上級指示多過法律規定,由接手工作開始沿用上一任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