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起競爭激烈的NBA賽場,靠人氣和商業包裝的籃球鞋代言領域,已成為一眾球星暗暗較勁的第二戰場。正當球迷只著眼於誰的代言合約最勁,以及誰的簽名球鞋擁有最先進技術的同時,贊助商與球星之間如何互動,反而往往遭到忽略,現在就讓我們一起走進NBA球鞋王國,解開兩者結盟之謎!
憑著史提芬居里於NBA的勇猛演出,UNDER ARMOUR在聯盟力抗其他大品牌中殺出一條血路。(法新社圖片)
受歡迎的籃球鞋近年被熱炒,過千元已是等閒事,故此不少鞋商也視之為「肥豬肉」,希望分一杯羹。當然,要爭取最大的利益,從鞋商角度而言,往往早於目標球員尚未進身NBA,已試圖建立合作關係是最明智的方法!他們的目的當然就是希望以長約「箝實」這些即將轉打職業的年青天才,尋求一個穩定的合作夥伴關係,以圖放「長線釣大魚」。
長任後備一樣可獲贊助
不說大家可能不知,目前聯盟中只有包括勒邦占士等10位球星,擁有個人的簽名球鞋,不算太多;而一般球迷亦有一個普遍誤解,以為只有知名度較高的球星,才會獲得贊助合約,但事實可能是剛好相反,就算在聯盟長任後備的「綠葉」,只要在場上仍發揮其作用,依然被視為物有所值,從而獲得鞋商垂青。
毫無疑問,勒邦占士、高比拜仁及史提芬居里等超級球星,享有令人羨慕不已的豐厚贊助合約;不過,球星與鞋商的合約,除受關注的合作年期及贊助數額之外,基本上亦加插了少有人留意的比賽場數條款!不少品牌商都有一個不明文規定,就是簽約球員至少能於常規賽上陣60場,以保持一定的曝光率,才能獲得贊助;若然缺席過多比賽,分分鐘可能損失幾百萬美元。
上陣不足隨時見財化水
另外,球星與球會的NBA合約通常去到每年7月1日便終止,惟鞋商與球星的贊助合約一般要到9月30日才到期,剛好在季前賽展開之前。鞋商有這個決定,其實是作為保護措施,因為這可讓他們在選秀結束後才再與球員進行簽約,同時亦可透過NBA夏季聯賽,掌握更多球員的最新動態及狀況,好讓為合約定出一個價值指標。
勒邦占士擁有其個人的簽名球鞋,每有新款推鞋款推出,自然落力硬銷。(互聯網圖片)
與球星的互動,是各鞋商爭取市場佔有率的一大策略。(互聯網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