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十名議員昨日在立法會全體會議上發表議程前發言,其中多位議員關注下月13日實施的《頭盔安全法》,特別是頭盔沒貼標籤即有可能被罰澳門幣600元的罰則,質疑該罰則令市民普遍感到疑惑,亦擔心罰則在執行上會增加警方工作負擔。
議員宋碧琪指出,不少電單車駕駛者反映由於日曬雨淋,頭盔標籤出現破損脫落很正常自然,若新法規實施後,市民買到不合規格頭盔要受罰,丟失頭盔標籤又要受罰,很多市民都疑惑,究竟是頭盔保護自己,還是要自己掉過頭來保護頭盔?
議員陳亦立表示,治安警員早已公務纏身,現在又要在13萬個頭盔中,分辨是否夾雜不合規格的型號。他感歎:治安警叔叔 ,你們辛苦了!
議員陳美儀認同,政府立法目的是為了保障電單車駕駛者安全,但當局應注重從市民及執行角度去考慮,否則令社會疑慮重重,希望政府吸取經驗,避免「好政策」一落實執行就變成「壞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