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明案控方結案陳詞:

彰顯法律平等 社會基石不會動搖
11/0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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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顯法律平等 社會基石不會動搖

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案開始踏入結案陳詞階段,由控方首先發言。控方代表、助理檢察長陳子勁表示,懷著非常沉重的心情結案,原因是被告何超明曾是檢察院最高領導,偏偏卻實施犯罪行為,令人既痛心又唏噓,更令檢察院痛心和蒙羞,但他希望社會能明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論任何職位,有罪必究,法律是法治社會的基石,因此不會因為這宗案件而動搖;同時,這宗案件亦不存在何超明辯稱所說的檢察院「殺紅了眼、先箭後靶」等彷彿他被迫害的情況。

控方又指出何超明租用獲多利中心16樓教員休息室時,檢察院職員並沒有休息室鎖匙,反而被控與何超明組成犯罪集團的另案被告黃國威、麥炎泰、何超信等人擁有,說明何超明不想其他人知道休息室的真實面目,以公務理由租辦公室是「掛羊頭賣狗肉」的行為。

至於何超明被指控涉嫌與檢察院前顧問王顯娣合謀虛構工作,詐騙薪酬方面。控方認為,王顯娣只是一名連學士學位也沒有的空姐,卻先後能兩次擔任檢察院的職位,而王多年來亦少有在檢察院露面。何超明雖聲稱王顯娣曾協助他參選特首,但只是個人利益和政治目的,與實際公務無關,亦可見何用盡一切理由聘請王顯娣,最終事件的曝光,顯示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罪過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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