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早前在立法會上表示,路環舊市區部分持「紗紙契」房屋,並非當局承認的業權,除了在特區成立前已依法確認的私有土地,其餘特區土地均屬國家所有,這是《基本法》明確規定。羅立文言論引起路環舊市區住戶關注,住戶受訪表示,沒有業權不能申請加大電錶功率,安裝新電錶或自來水錶,甚至不能修葺舊屋,無法改善生活水平。
路環舊市區一帶仍有不少具當代風格的老舊建築,現時因為業權問題,居民維修及申請水電有困難,無法改善生活水平。 (資料圖片)
現時路環舊市區90%房屋,約260間未有業權登記,但地籍局載有門牌等資料。政府在2009年曾推出「路環舊市區土地批給申請計劃」,讓回歸前已持續居住在路環舊市區和未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居民,透過土地批給取得繼續居住權利,「計劃」推出後,居民向當局提交30份申請,但只有六份獲批准。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早前指出,相關計劃在新《土地法》「好似唔容許繼續執行」,因此「計劃」已停止。
團體促當局放寬批准
路環信義福利會會長楊景開(下圖)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早前有五個路環團體向特區政府遞信,希望政府加快「路環舊市區土地批給申請計劃」,但「計劃」進展緩慢,促請特首繼續繼續執行批給計劃,並建議政府適當放寬批准,在不影響安全情況下,准許澳電為居民加大電錶功率。
他又指出,由於現時法例定明所有加大電錶功率的申請,都需有物業登記,但現時路環居民未能確認的房屋業權問題,居民因水電問題感到大為不便,希望政府可盡快解決。
另外,早前羅立文指計劃在新《土地法》實施後,「好似唔容許繼續執行」,已處停頓的狀況,楊景開會長指「現階段還未感絕望」。目前正等待特區政府回覆,望可透過協商調解目前狀況,解決路環居民的業權問題和生活素質。
羅立文(右)早前在立法會上表示, 路環舊市區部分持「紗紙契」房屋,並非當局承認的業權。(互聯網圖片)
羅立文早前亦在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上表示,除了在特區成立前已依法確認的私有土地,其餘特區土地均屬國家所有,這是《基本法》明確規定,但政府沒有掌握此類土地的數量和地點資料,「有登記,我哋就承認」,否則就沒有辦法,而且法律規定需擁有業權才能申請電錶,路環此類土地上的居民若要申請加大電錶功率,他亦沒有辦法,「正式嚟講」,現時使用的電錶也存在問題。
路環市區的獨特風情,吸引不少旅客市民遊覽。(梁燦旭攝)
羅立文表示,舊《土地法》中確實有提及關於「紗紙契」問題,當時指出應由政府向立法會提交處理建議,但最後並未落實。
新《土地法》冇「紗紙契」規定
在2013年通過的新《土地法》中,有關問題沒有作出規定,「冇業權就冇辦法」,難以加大電錶功率、重裝水錶。羅立文強調,政府並非不想解決民生問題,可以繼續研究,但不希望給予大家具體希望,政府要依法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