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頭盔回收計劃

明起設23個回收點
09/0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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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局昨(8日)宣布由明天(10日)至8月15日期間,推出「摩托車頭盔回收計劃」,回收被棄用的摩托車頭盔,從而令有關資源可循環再用。環保局稱,因應行政法規《核准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防護頭盔的型號》將於本年6月13日起生效,部分現有摩托車頭盔可能因不符合標準而未能繼續使用,環境保護局積極配合有關回收工作,與交通事務局及民政總署合作,推出「摩托車頭盔回收計劃」,回收被棄用的摩托車頭盔。

環保局呼籲市民積極參與頭盔回收計劃,實踐環保行為。(資料圖片)

環境保護局稱,「源頭減廢,分類回收」是特區政府重要的環保政策,環境保護局聯同交通事務局、民政總署推出「摩托車頭盔回收計劃」,期間於環保局、交通事務局及民政總署轄下部分對外開放服務站、公共停車場設置共23個回收點,同時,市民亦可攜頭盔至「環保Fun 」各回收站點及參與回收計劃的摩托車頭盔銷售商進行回收,詳情可瀏覽環境保護局網站www.dspa.gov.mo或致電「環保熱線」2876 2626查詢。

三部門於對外開放服務站、公共停車場共設置23個頭盔回收點。(環境保護局圖片)

「摩托車頭盔回收計劃」所收集到的棄用頭盔會先作適當暫存,待收集至一定數量後會進行拆解和分類等處理程序,所取得的可循環再造物料將運送至鄰近地區作資源化處理,而未能循環再造物料將作無害化處理,以貫徹「源頭減廢,分類回收」的理念。環境保護局呼籲市民積極參與有關計劃,將棄用的摩托車頭盔交到回收點,從而令有關資源可循環再用,實踐環保行為。

《核准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防護頭盔的型號》行政法規下月13日生效後,本澳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必須佩戴獲交通事務局核准型號的防護頭盔,違者可被科罰款600元。頭盔業界和環保人士關心屆時將有逾11萬個舊頭盔會被淘汰,因頭盔含有重金屬,擔心難以被循環再用,如市民大量棄置舊頭盔,將衍生環境污染問題。環保局上月22日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將聯同民政總署及交通事務局局,於5月上旬公布有關棄用頭盔的回收流程及去向,會配合在法例生效前給予大眾清晰說明。

標籤無法辨識可被罰款   交局:合格頭盔不另貼標籤

交通事務局昨日表示,符合規格的摩托車頭盔須有由生產商發出的型號和技術標準標籤,標籤一般會縫或貼於頭盔內部布料、保美龍(俗稱發泡膠)、繫帶或印於頭盔外觀位置等,若脫落或損毀至無法辨識,可被視為不符合規定而被罰款。

交通局表示,鄰近地區是以生產商的標籤來識別摩托車頭盔是否合規,但若將全澳的頭盔逐一檢核以發放核准標籤,對市民及政府運作均有一定影響;且局方為進口商或銷售商審核同一型號頭盔時,不會全批檢核,只檢查其中一個實物樣本,因此對經型號核准之頭盔不會另貼標籤。市民可登入官方網頁http://www.dsat.gov.mo/dsat/helmet.aspx查閱相關資訊。

交通局亦表示,「交通資訊站」手機應用程式(App) 新增選項「摩托車頭盔」方便市民查閱頭盔型號的最新審批情況,以檢視使用中或選購的頭盔是否符合規格。

頭盔標籤可縫或貼於頭盔內或外,若無法辨識會視為違規,可被罰款。 (交通事務局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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