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法院昨日續審何超明案九名被告,曾任檢察院支援廳長的鄧某出庭作供,證人任職期間多次為檢察院事務製作《建議書》,然而面對法庭對其工作上的詢問,則多以「不知道」作答!法官直斥其負責統籌《建議書》卻「乜都唔知」。
證人答辯稱,《建議書》內的報價單都由陳家輝所提供,自己未任職廳長時,已多次代陳家輝製作《建議書》,但並未直接進行詢價;就任廳長後,詢價工作交由下屬負責,不清楚報價。法官林炳輝斥對方「乜都推晒畀人」,擔任下級時由上級提供報價單、作為廳長時又將詢價工作交予下屬負責。
法官質疑指定某間公司提交報價單等於直接判給,證人答辯稱,指定單一公司皆因「保安理由」,避免將檢察院內部公開至多間公司,「保安理由」的概念是由陳家輝所灌輸。證人亦表示,不知道黃國威是多間公司的負責人,面對法官林炳輝質疑有否曾對多間公司用同一電話有疑問時,證人則沒有正面回應。法官其後對證人的工作表示質疑,稱只負責統籌但不核實,而且「乜都唔清楚」,證人則反駁指「講嘅都係真話」。
初院昨日續審何案其他被告涉刑案,證人鄧某面對法庭提問,多以「不知道」作答。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