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今日完成對修改《刑法典》法案的細則性審議,委員會主席鄭志強表示,待政府提交最終文本後將撰寫意見書,盡快提交大會表決,爭取可以在五月份完成立法工作。
在本次對《刑法典》的修訂中,對強姦罪作出兩項修改,將強迫口交行為納入強姦的範圍,又取消了現時強姦罪以性別作區分的做法,以促進性別平等。此外,修改引入了新罪狀——性騷擾罪,將涉及性方面的身體接觸即「非禮行為」刑事化。此外,修法亦引入了新罪狀——與未成年人進行性交易罪,若接受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提供賣淫服務,將須附上刑事責任,以此打擊兒童賣淫現象,加強保護未成年人。
三常會主席鄭志強在會後表示,政府建議在法案公佈後60日生效,以便有時間向公眾作宣傳普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