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對61宗解除經屋合同提問

特首稱依法處理保障市民權益
24/0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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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稱依法處理保障市民權益

房屋局早前解除 61宗經屋家團買賣預約合同,有申請人表示,因在等候做契期間結婚,配偶持有物業而被除名。行政長官崔世安於上周五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回應議員提問時表示,已要求有關部門盡快就事件提交報告;並指示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聯絡議員商議,強調必定會依法解決事件。

議員李靜儀指出,近日收到不少已入住經屋多年,但未獲安排做契的居民反映,被房屋局要求將新婚的配偶資料加入家團名單中,擔心因此影響做契資格,面臨被收樓,於是多次到房屋局了解,但當局的說法前後不一,令家團無所適從。

崔世安回應稱,留意到部分已獲分配經屋人士,因婚姻狀況改變且配偶在澳有不動產而無法做契的情況。他已向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了解,當中涉及如何理解《經濟房屋法》中,有關家團成員擁有物業內容的理解和執行,已指示部門認真深入研究有關法律規定,並提交報告。

行政長官又稱,已指示運輸工務司司長在短期內與六名跟進有關事件的議員商議。政府會在遵守《經屋法》的前提下,客觀公平審視部門行政決定的合法和合理性,保障市民的合法權益。

廉政專員張永春早前亦表示,廉署近期收到數十宗相關投訴,正就投訴展開相應調查。

行政長官(左)在立法會表示,政府會依法審視部門行政決定的合法和合理性,保障市民合法權益。 (歐陽振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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