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行使免考招聘人員權限

勞務合同需獲行政長官審批
24/0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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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需獲行政長官審批

廉政公署早前在工作報告中,批評多個政府部門未有遵守法定聘用程序,任意聘請人員出任主管。議員關翠杏及高天賜於立法會答問大會上,批評有關部門有法不依,同時令報考公務員統一招考的參加者感到不公,增加社會不滿,損害政府形象及管治威信。

行政長官崔世安回應指,對前檢察長案件揭示主要官員任意聘用主管人員,以及有部門以取得勞務方式大量聘請人員感到痛心,反映部分部門在聘用人員方面管理意識不足,未有嚴格執行法定聘用程序。

行政長官又指,雖然公職法律設有例外情況,允許行政長官在聆聽司長報告提擢人員擔任主管的理由後,可免除相關人士的學歷和工作經驗要求。不過,考慮到現時高等教育普及,加上公共部門有相當數量具有工作經驗的優秀公務員,同時為避免今後再有同類情況發生,決定在自己餘下的任期內,不會再行使免除開考招聘合同人員權限,日後擔任主管的人士,必須符合法定學歷和工作經驗要求,才可獲聘用。

至於有部門以俗稱包工合同,即勞務取得方式,繞過招聘程序聘請不符合學歷及工作經驗的人士,崔世安表示,已作出內部批示,日後公共部門如要以勞務取得方式聘請人員,必須上呈至行政長官審批,相信有助各部門的招聘程序更為規範。

行政長官崔世安表示,於自己任期內,不再行使免除開考招聘合同人員權限。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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