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的王顯娣

神秘的未解謎團
20/0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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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四川女子王顯娣2005年第一次受聘本澳檢察長辦公室專家一職時是32歲(現年44歲),雖然何超明涉貪案於去年12月9日開審時,她已失去蹤影,且她兩度在檢察院任職時,亦甚少在辦公室出現,但見過她真身的,仍有數人,包括檢察院前辦公室主任黎建恩及何超明的司機麥克寧,而由這些證人口供得知,王顯娣與何超明之間的關係,的確撲朔迷離。

據麥克寧一次出庭作供稱,王顯娣的電話被標註為「紅色娘子軍」,有時又標註稱「空軍一號」(她曾任空姐),最不尋常是,王顯娣未入職前,已享用首長級待遇,與她口中的「老何」的何超明,一同乘坐頭等機位往返中東杜拜及香港「公幹」,行程花費逾澳門幣13萬元。

根據控方提出證據指,檢察長辦公室曾76次租用置地廣場酒店客房,當中36次是以麥克寧名義訂房,麥克寧解釋,只是負責提取房卡交給何超明,又指曾接載過不同女生到珠海一酒店,但麥克寧則沒有詳細說明箇中情由。

又根據證人口供稱,王顯娣曾在澳門科技大學修讀法學碩士,發表一篇題為「澳門實施《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法律研究」論文;然而,檢察院早前的控罪指出,王顯娣的資歷,並未達達檢察長辦公室專家的要求,雖然她負責與內地司法部門的合作項目,她同樣並無相關專業知識。

在前天的庭審中,王顯娣第二次受聘,是「實習生」銜頭,被質疑既受聘的職位是檢察長辦公室顧問,又怎能是「實習生」身份?

至於王顯娣入職跨過檢察院人事財政廳的手續、平日上班不用打卡、合同上亦被豁免評核、離職不用按一般行政程序向終審法院提交通知書、可長期享用公務車、出糧出支票、第一次離職後仍能享用檢察院的手機、未入職就能進入檢察院機密刑事檔案系統「狐狸仔」……一大堆讓人無法理解的行為及狀況,讓人不得不懷疑王顯娣的身份,異常超然!

王顯娣兩度受聘檢察院高職,但證供顯示她經常不在辦公室出現。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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